【社運一周】 10/4-10/10

By 苦勞網 / 2020-10-12 11:50:19 /
社會運動
社運一周
摘要:

《兩岸犇報》與苦勞網合作,以「社運一周」的方式回顧台灣當前發生的社會議題。
上周社會議題有:【社運一周】 10/4-10/10
● 社宅推動十年 弱勢民眾嘆:看得到吃不到
● 6綠委封殺幼托禁美豬提案 醫師、幼教師轟「國會之恥」
● 打贏裁決也未能復職 國美館派遣工赴文化部抗議

社宅推動十年弱勢民眾嘆:看得到吃不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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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住宅運動在台灣邁入第十年,蔡政府雖提出「8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」目標,但進度仍然緩慢,甚至遭民眾質疑「看得到吃不到」。10月5日,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公布「住宅資源運用與需求調查」結果,指出政府社宅政策存在三大弊病,呼籲政府應落實協助居住弱勢,達到基本的居住正義。

10月5日是「世界人居日」,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公布針對六都第一線社工所做的「住宅資源運用與需求調查」,檢視政府推動社宅、包租代管和租金補貼等政策的成效,結果顯示,現行社宅政策有三大問題,包括社宅分配給弱勢的名額過低、補貼資源看得到吃不到、跨部門整合協作不足等,導致弱勢民眾難以受惠。

社宅和包租代管數量少 弱勢比例低

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主任林育如表示,根據第一線社工回報的結果,七成以上都反映社會住宅和包租代管的最大問題是「數量不夠」,分配給弱勢的保障名額過低,例如社宅保障弱勢的比例僅30%、包租代管保障弱勢比例僅40%,這些都應該提高;此外,也有四成反映社宅和包租代管的租金太貴,林育如說,這是因為政府遲遲沒有訂立住宅補貼的「可負擔基準」,造成補貼弱勢的金額不足。

林育如也指出,弱勢群體常面臨「看得到吃不到」窘境,原因之一是機制彈性不足,有七成社工表示,弱勢個案有居住需求時,常常當下沒有社會住宅可供申請;包租代管也有無法租到合適區位的問題,而租金補貼縱使一年有兩次申請時段,也可能不在申請時間內。

此外,「看得到吃不到」的另一原因是租屋市場弊端,例如有近八成指出,民眾欲申請租金補貼,房東卻不同意其申請,或者漲租甚至要求支付稅金。

林育如說,逾五成的第一線社工表示,經常需要協助解決個案居住問題,亦認為住宅資源是社福實務工作的重要工具,但是高達八成都認為協助個案居住相當困難。林育如認為,這顯示政府的住宅部門和社政部門欠缺整合,呼籲衛福部應該更積極和內政部協商,爭取更多社宅和包租代管比例優先補貼弱勢。

房東不給房客申請補貼 應明定開罰

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表示,蔡英文總統宣布8年內(2024年)要達到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,目前租金補貼的戶數也擴大到12萬戶,這都是台灣前所未有的紀錄,但是亮眼的成績單下,仍然有很多民眾沒照顧到。他舉例,如果房東不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,政府目前也沒有手段遏止,建議應該修正《租賃條例》,明訂房東不得在合約中拒絕房客申請補助,如違反應有開罰機制。

孫一信也說,弱勢民眾普遍反映社宅租金過高的問題,呼籲政府應落實《住宅法》第11條,盡速公布「可負擔基準」,才能給予弱勢合理的補貼額度,精準協助最貧窮的民眾。

他也建議,政府應該強化住宅補貼資源的機動彈性,像是租金補貼應該要保留10%的「隨到隨辦」名額,讓社政部門可以隨時支應必要弱勢的需求;另外政府也應該善用《住宅法》第35條,鼓勵非營利團體承租社會住宅經營管理,再轉租給弱勢。

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,現在主要是住宅部門(內政部)在推動社宅政策,但是內政部關心的是「量」要達標,不了解弱勢的具體訴求,社政部門(衛福部)這時候不能自我設限,應該跳出來積極參與住宅補貼政策,跟內政部協商,爭取更多社宅比例名額優先照顧弱勢,也要承擔弱勢入住後的經費補貼、福利服務和相關培力方案。


6綠委封殺幼托禁美豬提案 醫師、幼教師轟「國會之恥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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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日前在衛環委員會提案,要求衛福部禁止公、私立托嬰中心、居家式托育場所使用含瘦肉精食品,投票時卻遭6名綠委多數否決,10月6日,台灣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和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共同召開記者會,怒轟封殺提案的綠委是「國會之恥」,要求托嬰中心和幼兒園應禁用含瘦肉精的美豬。

9月30日,國民黨立委林奕華、蔣萬安等人在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制定管理規範,禁止公、私立托嬰中心、居家式托育場所使用含瘦肉精作為學齡前幼兒主食、副食品,確保學齡前幼兒的食品安全。然而,該提案遭到民進黨立委洪申翰、莊競程、楊曜、邱泰源、黃秀芳及陳瑩表態反對,國民黨立委廖婉汝、張育美、徐志榮、吳斯懷和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則表態贊成,最後贊成5人,反對6人,提案不通過。

台灣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召開記者會點名否決「幼托禁美豬」提案的6名綠委,怒批這些立委出身環境、婦女和醫療等專業,居然變成「投票部隊」,淪為替行政部門開放瘦肉精美豬背書之附庸,根本是「國會之恥」。

反瘦肉精毒豬聯盟發言人李建誠表示,民進黨政府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茲事體大,國會本應對行政部門負起把關責任,但日前6位綠委卻強力否決「幼托禁美豬」提案,不顧0到2歲幼兒的健康安全,質疑「這樣跟萬年國大舉手反對有什麼兩樣?」要求綠委向國人說清楚反對提案的理由。

醫師:2歲以下幼兒吃瘦肉精危害更大

精神科醫師蘇偉碩表示,嬰幼兒是萊克多巴胺高風險族群,萊劑對幼兒身體危害更大,比起健康成人更須避免吃瘦肉精食品,且高中和國中小的營養午餐都已經禁用美豬,沒道理讓年齡更小的幼兒吃,痛批國會議員未能善盡職務把關,是有虧職守。

蘇偉碩也引用三份醫學報告指出萊克多巴胺的危害,指萊克多巴胺在動物模型上會傷害腎臟的系統,引發腎結石,減少動物壽命;也有國外動物試驗的研究指出,萊克多巴胺會對肌肉造成長期壓力狀態,恐影響2歲以下小孩的生長發育和精神發展,質疑萊克多巴胺風險這麼高、有毒性,「明年要拿我們的幼兒做人體試驗嗎?我覺得萬萬不可!」

幼教師坦言難把關 籲政府提供廠商名單

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陳惠菁批評,蔡政府沒經過溝通和聽證程序,就逕自宣布進口瘦肉精美豬,是相當不民主的作法。她也指出,教育部雖然已發函給幼兒園,要求「優先使用國產豬牛」,但是幼兒園都是到市場採買食材,實務上要確認安全有困難,且70%是私立幼兒園,「政府想好怎麼管控了嗎?」

陳惠菁也指出,3到6歲的幼兒園和安親班是由教育部主管,0到2歲的托嬰中心和居家托育場所的主管機關則是衛福部,但目前僅有教育部函文要採用國內豬肉,未收到衛福部相關函文或提醒,但衛福部也應該有相關保障措施。

任職北市非營利幼兒園的教師何怡寬則坦言,比起公幼人力較充足,非營利幼兒園和私幼在人力上顯得不足,難以做食材的登錄把關,更不用提規模更小的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場所。她呼籲,政府應該主動提供不使用瘦肉精美豬的廠商名單,讓托育機構有所依循,才能真正杜絕誤用萊豬的可能。


打贏裁決也未能復職 國美館派遣工赴文化部抗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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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台灣美術館3名展場人員因為加入工會,2019年換約之際遭到派遣公司「雷德曼保全」拒絕雇用,今年承包國美館展場服務的「先鋒保全」也未雇用其中2人,導致他們從去年到現在已經失業近兩年。10月7日,派遣產業工會偕同這2名員工到文化部抗議,強調勞動部已經裁定雷德曼違法「打壓工會」,國美館應該保障勞工工作權,讓他們恢復原職。

本案最初爆發於2018年底,因國美館的展場人員採委外招標,每隔一到三年重新換約更換派遣公司,該年底由「雷德曼保全」接手2019年展場服務業務,雷德曼以3位加入工會的員工「很麻煩」拒絕雇用,派遣工會於是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,去年8月底,勞動部裁定雷德曼違反《工會法》第35條,構成不當勞動行為,但雷德曼寧願被罰款也拒絕讓員工復職,而今年承包國美館展場服務的先鋒保全也未雇用其中2人,導致他們失業無著,生活陷困境。

「對於文化部和國美館消極不作為,我們相當憤怒!」派遣工會專員吳昭儒表示,遭拒絕雇用的3名員工的年資分別是5年、11年和15年,他們雖是國美館委外人員,卻長期在國美館從事同樣的展場服務工作,包括協助布置、撤收展覽等,超出廠商承攬的「警衛勤務」,布展時也受到館方「指揮監督」,但國美館卻以承攬方式使用這些人力,形成「假承攬,真雇傭」的狀況。

吳昭儒說,針對雷德曼違法的行為,國美館可依《政府採購法》進行罰款、解約或者將該廠商列為拒絕往來名單,但國美館都不願進行任何處置,坐視館內的員工被欺壓、失業。他也說,今年承包國美館展場服務的廠商「先鋒保全」的約只到12月底,之後就要換約,但是頻頻換約的結果就是派遣工欠缺保障,當年勞動部裁決也只能對雷德曼開罰,無法命令新的外包商雇用這3名展場人員,真正用人的國美館也藉此規避責任。

失業近兩年的前國美館展場人員陳勤芳說,她在國美館工作五年多,加入工會才二十幾天就被解雇,痛批國美館漠視《工會法》,政府喊出的「派遣歸零」只是假象,實際上都變成勞務承攬,勞工一樣沒保障。她也說,自己在國美館辛勤工作,國美館不斷花錢更新科技設備,對於最重要的員工資產卻不重視,令她感到相當憤怒和難過。

國美館副館長撇責任:無法指定雇用特定派遣工

對於工會抗議,國美館副館長梁晋誌出面表示,基於「政府機關(構)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」,國美館無法直接指定雇用特定派遣勞工,但如果未來承包展場業務的保全公司有人力需求,將告知工會轉知會員來參加面試。他也稱,遭解雇的國美館展場人員負責的是單純的監視和保全工作,跟國美館的展覽工作無直接關係,但也不否認國美館有對其「指揮監督」。

吳昭儒則強調,國美館不該撇清自己的責任,這些國美館展場人員的業務和保全不同,國美館應該讓他們復職,文化部也應該責成所屬各場館,停止以「警衛勤務」之勞務採購,取得展場服務人力。

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秘書長謝毅弘指出,「非典勞動」不只在國美館,在藝文界都相當氾濫,許多公立場館濫用派遣和承攬,常常名義上是承攬關係,卻還規定員工上下班時間、遲到要扣薪等,這些「指揮監督」的行為都有違承攬精神,顯示公部門為節省人力成本,使用「假承攬」聘僱員工,推卸原本要負的雇主責任。他呼籲文化部應重視基層展場人員的權益,本案既然裁決贏了,文化部就應該要求國美館把派遣工聘回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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